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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的社會運動 Indigenous Social Movements

海山煤礦爆炸 1984年海山煤礦爆炸,造成72死。同年瑞芳鎮發生礦災造成103死;三峽海山一坑礦災造成93死,多數死者為原住民。這場爆炸案,揭開了原住民的社會處境。隨後,為了爭取原住民族權益,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於同年12月成立,由歌手胡德夫擔任創會會長。 雛妓救援運動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在1986年成立「彩虹專案」進行救援雛妓工作,1987年抗議政府縱容「販賣人口及山地雛妓」展開遊行。警政署在1987年成立「正風專案」卻不見改善。1988年發起「華西街大遊行」,領隊巴燕·達魯,時任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副會長。 蘭嶼反核廢料運動 1987年達悟族人在蘭嶼機場抗議臺電收買蘭嶼鄉代,蘭嶼反核廢運動拉開序幕。1988年雅美人發起第一場歷史性的示威「220反核廢驅逐惡靈」運動,並在隔年、1989年舉行第二次「220反核廢驅逐惡靈」運動。 還我土地運動 「臺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在1988年、1989年及1993年,共舉行三次大型的示威遊行,為土地的流失、限縮,及土地正義未受正視、土地糾紛不斷的事實表達「為求生存、還我土地」的心聲。 反瑪家水庫運動 1994年經濟部及屏東縣政府決議要完成隘溪攔河堰修建與水庫大壩興建。好茶、霧臺、神山部落居民至縣政府門前請願,抗議行動總領隊古增秀及總指揮臺邦.撒沙勒以違反集遊法罪名遭起訴。經眾人持續的努力,1996年水利署提出水資源的替代方案,暫停瑪家水庫的興建。 反美麗灣運動 2003年德安開發公司與臺東縣政府BOT興建「美麗灣大飯店」,2004年業者違法動工,破壞海洋,居民和環保團體展開長期抗爭。2010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全面立即停工,但臺東縣政府卻違法核發美麗灣渡假村部份使用執照。2013年,民眾發起「不要告別東海岸」徒步行動,從臺東杉原出發,步行17天超過261公里,在臺北舉辦「驅惡靈」儀式抗議,並在凱道升起狼煙表達不要告別東海岸的決心,抗議政府帶頭違法。 沒有人是局外人 2017年2月23日,歌手巴奈、那布、馬躍比吼與族人抗議「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將導致原住民土地被財團大量開發,阻礙原住民文化發展,要求修改「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一行人在凱道紮營等待政府回應,與社會對話,期間向國人解說原住民土地、轉型正義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