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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臺灣民營金融業的序幕

1895年簽訂馬關條約後,臺灣進入50年的日治時期,1897年日本國會通過《臺灣銀行法》。1899 年成立臺灣銀行,擁有貨幣發行的主權,臺、日資本也開始募集,成立臺灣金融史上的本地第一家民營銀行–臺灣貯蓄銀行,開啟臺灣民營金融業百年來的發展序幕。 隨著金融環境的成長,臺籍人士擴大加入民營銀行的集資發起行列,1905年有以「大租權補償公債」為基礎成立的嘉義銀行;1910年有以協助中南部產業開發為目的的臺灣商工銀行;1916年有以茶產業融資為主的新高銀行陸續成立。 1900年代中後期臺灣產業快速發展,帶動資金需求上升,需要金融機構的融資放款配合。銀行的營運深受經濟發展趨勢與法規的影響,面對市場環境的變化,1912年為因應增資轉型布局發展,臺灣商工銀行合併臺灣貯蓄銀行,成為臺灣最大的民營銀行。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日本進入慢性恐慌,1923年臺灣商工銀行整併經營不善的新高銀行、嘉義銀行,穩定了金融發展,開創臺灣金融史上合併的戰後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