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是中華民國有關文化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負責國家各項文化振興、藝術發展、出版相關業務,以及廣播影視產業的推廣輔導工作(監理業務另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負責)。其前身為1981年成立的「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12年升格為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成立過程代表臺灣在文化資產保存領域中發展的軌跡。這道軌跡主要的分界點在民國70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的成立,以及71年公布施行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在此之前,在日治時期依據《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國民政府來臺之後則依據《古物保存法》,進行臺灣古蹟的調查工作。民國71年,全新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實施,不僅確立了文化資產保存的體制與政策,同時展開了臺灣前所未有的文化資產保存新局。後續因應社會、經濟、環境變遷,與時俱進地經歷5次的修訂,在民國 94 年將文化資產業務的事權統一,除了自然地景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管轄外,其餘 6 大類 8 項全部歸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管轄。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1 條規定,民國 96 年 10月 1 日成立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成為推動全國文化資產業務的專責機關。民國 101 年 5 月 20 日,文化部正式成立,原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同時改制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責推動全國文化資產業務,執行及督導全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活用、教育、推廣、研究及獎助等工作。另為因應國際海洋法律秩序之變革,維護並確立我國依國際法享有之權利,爰參考聯合國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於104年制定《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作為保護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之專法,確立且開啟水下文化資產之法定地位與保存政策。 未來除了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保存維護全國文化資產外,將持續透過文化資產保存之多元化、專業化、參與制度化、觀念普及化及永續發展等策略,逐步建立文化資產保存的新視野;不僅關注有形、無形及水下文化資產的保存,更要關注不同族群與原住民族的思維、價值觀與其特殊性,展現臺灣文資的多元多樣與主體性。
創立於1991年,與柯達、雀巢等國際知名品牌合作十餘年。以整合行銷專案為核心,透過計畫為導向,負責多項國家重大廣宣計畫。此外,長年參與跨縣市合作發展計盡推動,協助地方政府與國家發展計畫對接的政策推動,成為政府智庫的角色,至今仍為國內「跨縣市合作」輔導經驗最完整之團隊。左右國際以設計為美學基礎,從活動策劃、紀錄片拍攝,到多媒體互動規劃,以全方位的輔導經驗,為客戶做最完整的服務。
逍遙園,由於建築物被眷村環繞,並經多年閒置,有多處傾頹,整體建築內外牆體都有明顯劣化與不同程度的毀損,在實行修復工程前,研究團隊考量真實性,謹慎完成前期調查報告後擬定修復計畫,設計單位則將原物留存作為設計原則大前提。 為了使逍遙園最大程度恢復原貌,團隊邀請多位日本匠師來臺交流技術,傳授關鍵的傳統工法,提升修復品質。並且盡可能區別出仿作式樣、修復後的樣貌以及保留原樣的部分。 逍遙園的保存、修復歷程長達16年,匯聚了民間文化志工團隊、學者專家、建築師等許多人共同努力的成果。
施至輝藝師為臺灣國寶級粧佛藝師,擅長木雕造像及漆線盤纏,鑽研粧佛工藝迄今70餘年,不遺餘力培育藝生,傳承珍貴技藝。更突破泉州派只傳家族不傳外姓的俗規作法,開放外姓學徒學習粧佛技藝。 施至輝接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執行「重要傳統工藝粧佛保存者施至輝傳習計畫」,招收藝生,兩期九年的粧佛技藝傳習計畫,包括「木雕、漆藝、彩繪、安金、科儀」等多項領域,課程項目逐年增加難度及多元性,循序漸進指導工法精髓,並深入認識神尊的多樣面貌。 施至輝認為傳習藝生只習藝四年,遠不足以熟習技藝,主動將傳習計畫再延長兩年,務求全面完善藝生的技藝能力。施至輝公而忘私,為養成後生人才全心付出,不計耄耋高齡,澎湃熱心令人感動敬重!
李乾朗先生為建築史學者及古蹟專家,投入50餘年精力關注古蹟保存維護,至2022 年為止已完成77 項古蹟調查研究計畫,並出版108 本著作傳承知識與經驗,致力於詮釋文化資產與推廣,以穿牆透視畫法,大量繪製剖析古建築,貢獻顯著。 李乾朗長期倡導文化資產保存運動與推廣傳承,持續投入有形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同時也在校園傳授古蹟保存維護相關課程,分享修復知識與實作經驗,曾任國內九所大學建築與文資相關系所教師長達40 年,培育後學人才無數,包括中小學古蹟種子教師、古蹟修護建築師與古蹟解說志工、觀光導覽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