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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時代的禁歌 Songs Suppressed by the State

禁歌金曲〈可憐的落魄人〉 戒嚴時期,政府透過制定法律、行政命令等方式,由警備總司令部、新聞局等機關負責審查和查禁人民的各種創作。動用行政、教育、警政等網絡,嚴格管制歌曲內容,防止左傾思想、日本軍國主義思想或不符道德的言論傳播。這個時期的創作沒有自由,當局審查意見常讓創作人難以接受,而原住民的族語歌曲幾乎沒有被查禁過,有一個說法相對荒謬卻又非常真實——審查委員聽不懂原住民族的語言。 〈可憐的落魄人〉這首歌有多紅,根據音樂研究者徐睿楷的統計,這首歌被翻唱改編過的錄音版本就超過50種。 1973年〈可憐落魄人〉這首山地華語歌在最紅的時候,新聞局廣電處以「違反善良風俗」、「猥褻粗俗、兩性關係隨便」的理由提報禁歌。 這首歌是泰安部落卑南族歌手鄭曉玉在臺東唱紅,陳明仁把它帶到臺北演唱之後,無意間紅遍全臺。陳明仁在1980年豐年祭時回知本聽到堂姊的兒子唱這首歌,歌曲很短,所以陳明仁就加上「我也可以玩弄你,也可以呀甩掉你」、「Hoi-yi-yo Hi-yan」等歌詞,完善了這首曲子。回到臺北,他開始在西餐廳唱這首歌,很受歡迎。那時沒有歌名,當時大家都稱「你可以戲弄我那首」。 〈可憐的落魄人〉歌名是星華唱片公司的老闆蔡學良取的。陳明仁說1980年錄製這首歌,1981年收錄於專輯《可憐落魄人.岸壁の母》。 1981年與1982年間,〈可憐的落魄人〉出現在很多不同的唱片上,其中一個收錄在《群星會專輯(一)》合輯。另一個版本是收錄在聲麗唱片幫陳明仁出的個人專輯《落魄歌王-陳明仁專輯》,由客家樂手吳盛智編曲、製作。